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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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眼于促进问题解决,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履行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职能,以维护财经法纪、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三)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四)对外投资项目及招商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五)仪器、设备采购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六)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受学校委托);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三、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和调查研究工作。

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根据需要聘请兼职审计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审计任务。

五、加强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审计处处长职责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依法依规审计、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审计队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师生的水平。

2.组织制订学校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主持修订完善学校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督办计划、制度的贯彻落实。

3.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4.组织实施财务收支、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产业管理等各项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检查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定审计项目,审核、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审计处理决定以及各项上报材料。

6.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合同和重要财务制度的调研和决策过程,及时向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做好校内外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8.加强审计法规宣传,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团结和带领全处同志,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全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的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分管业务的知识学习。

2.参加处务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指示,汇报分管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讨论研究本处重大问题。

3.参与制订完善学校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协助处长做好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4.按照审计工作分工,具体开展财务收支、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产业管理、内控制度评审等相应事项的审计,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审计。

5.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与学校其他合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6、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分管科室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做好审计沟通和审计协调工作,为各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8.协助处长做好处内日常管理工作,处长外出时,受处长委托代行处长职责。

9.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