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安排,受组织部委托,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河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等规定,审计处成立审计工作组,自2022年11月12日起,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马隽戎同志任职期间(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院长刘振江同志任职期间(2016年4月至2022年9月)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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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处
2022年11月12日